中国大学生创业联盟关于“十一Q软乐园”活动的声明(2)
今天是11月21日,距离联盟上一次发布公告的时间整整过去了一个月,在此期间,联盟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搜集整理工作,现已完成大部分,但由于几名此次事件中主要人员不积极配合联盟的工作,致使联盟的工作被迫处于暂时停滞状态。
对于联盟在上次公告中提到的在此次活动中,由于不明事情真相、年轻无知、缺乏社会经验、盲目追求经济报酬而被苏州厂商利用和诱惑的十几名(13、14日违约上岗的)大学生,虽然由于他们的自私行为,致使参加此次活动的100多名大学生的工资被迫延期发放,并且严重影响了中国大学生创业联盟的整体工作管理、社会形象和公共荣誉,但是联盟本着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、治病救人的原则,给了他们一个月的时间来反思自己的错误,联盟认为只要他们能认真反思在此次活动中所犯的错误,写出深刻的检查,联盟将视情节严重减轻处罚直至既往不咎,联盟也将按照相关的规定核算他们应得的工资,并在此次法律程序结束后与其他人员一起发放。
但是截止到今天为止,联盟只收到了胡植同学和陈欢欢同学的深刻检查,并且胡植同学还主动让自己的老师与联盟进行了沟通,双方就此事已达成共识,联盟在此对胡植和陈欢欢同学提出表扬,并将在以后的处理意见上进行重新考虑、从轻处罚。而对于继续有错不改、执迷不悟的其他学生,联盟只能表示非常遗憾,联盟决定从即日起将其视为如苏州厂商一样,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并要求经济及名誉赔偿!
按照法律程序,联盟要求以下人员将事发当天(13日、14日)的相关情况(包括何时得到何人的通知上岗工作、厂商的承诺、自己的想法、岗上工作的过程、工资的发放、对事件的解释等)详细情况写成书面报告上交联盟,希望你们能主动与联盟联系,积极配合法律的调查工作,使事情能尽快圆满的解决,以便让受此影响未能按时拿到工资的其他无辜的100名大学生能早日领到工资。
如果你们在12月份依然不积极配合工作,联盟就将通过你们的校方来专门解决此事!
附:13、14日违约上岗的具体人员名单:
东北师范大学 —— 刘晓红 、周文刚 、王者静
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—— 匡金龙
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—— 刘凤 、吕照风 、单红之 、杨德山 、李长磊
长春税务学院 —— 杨琴
吉林艺术学院 —— 李兰
报告可以发往联盟邮箱:cn125cn@sohu.com
关于上次公告内容请点击/Html/lmgg-zxgg/065335412.html
中国大学生创业联盟
社会实践部
2007.11.21 |